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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风机风门执行机构存在问题及技术改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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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风机风门执行机构存在问题及技术改造

发布日期:2017-07-24 作者: 点击:


风机风门执行机构存在问题及技术改造

    

1 前言:烧结机尾电除尘系统承担着烧结主机、单棍、带冷及转运站等45个扬尘点的粉尘回收处理。烟气处理量78.6×104m3/h,其除尘风机选用Y4-73-11NO311/2F左45°型锅炉引风机,功率1600kW。原设计配置风门调节为四连杆机构,电动执行器选用DKJ-510型。

2 存在问题分析

经投用至今8年多生产实践,该系统除尘风机风门执行机构存在多方面不足:

2.1 电动执行器选型偏小

该除尘风机属大型锅炉引风机,而风门执行器选用DKJ-510型规格偏小,实用中无论是电动还是手动均显负载阻力较大、操作困难,同时出现风门工作点漂移、自锁困难等现象。

2.2 执行器安装基础强度不够

原设计电动执行器安装在距地面+3.5m高平台上,安装平台为混凝土板简支结构,强度及刚度均较差,风机运行时导致其整体震动,因此也破坏了执行器自锁功能的稳定性。

2.3 四连杆执行机构原设计存在缺陷

2.3.1 执行机构理论上属于平面连杆机构范畴,而且是具有双摇杆的铰链四连杆。依相关设计理论为保证良好运转,在满足需要的前提下,设计时必须注意满足相关规范,即连杆机构的输出最小传动角γmin具有较大值,中等及以上力矩负载规范要求γmin>40°,而原设计不满足这一要求。原风机执行机构实测技术参数如下:

风门摇杆a:400mm;

连杆b:820mm;

执行器摇杆c:450mm;

机架d:825mm。改造内容

针对上述问题,2002年决定利用年修机会对其进行技术改造。首先将原有DKJ-510型电动执行器改用DKJ-710规格。解决选型偏小、自锁性能差的问题。

其次拆除+3.5m安装平台,将执行器移至±0.00平台安装,既便于操作同时又消除基础单薄、稳定性差、运行振动等缺陷。

基于上述考虑,以四连杆机构进行重新设计,内容如下:

3.1.1 风机风门摇杆口α利旧;

3.1.2 电动执行器摇杆c重新制做,尺寸c仍取450mm,以确保风门全行程之要求;

3.2 机构连杆b、机架d及执行器安装位置确定

通过对风门摇杆a开、关两极限位置实地测量得到其位置参数(与水平线夹角)分别是-45°和40°(见图3),角度全行程为85°,真实开度达到理论开度(90°)的94.44%,四连杆机构的设计将以此要求条件为前提进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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